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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9家泳池水质接受“体检” 本月底将公布检测结果
发布日期:2018-07-13 浏览次数:    来源: 乐清日报 字体:[ ]

市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在检测水质。吴梦梦 摄

乐清日报全媒体记者 吴梦梦

通讯员 何旖旎

夏天是游泳的好季节,不过泳池水是否干净、水质是否符合标准?都是市民们格外关注的话题。

7月10日,市卫生监督所联合8位行风监督员,分成7个工作小组,对全市21家游泳场馆水质进行抽样检测。检测项目包括池水浑浊度、游离性余氯、PH值、细菌总数、大肠菌群、尿素等。

当天,乐清日报全媒体记者跟随市卫生监督所其中一个工作小组,第一站来到乐清市实验小学滨海校区的游泳馆。进入馆内后,市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选取了游泳池两个点位进行取样水质测试。

按照要求,泳池必须配备浸脚消毒池,方便来客对足部进行消毒,浸脚池中要投放消毒剂,起到消毒作用,余氯浓度要维持在每升5-10毫克。此外,泳池水中也应含有余氯,根据国家标准《游泳场所卫生标准》,浓度需在每升0.3-0.5毫克之间。

工作人员在水池中取水,并使用余氯检测仪对其进行余氯检测,结果显示泳池水余氯合格。

“游泳池水质‘体检’,分为现场检测及实验室检测。因余氯易受不同环境影响,波动很大,数值不太稳定,所以需要现场立即做检测。”市卫生监督所的工作人员介绍,余氯可以反映泳池内消毒情况,浓度过低,消毒效果不够;浓度过高,则会刺激皮肤。

随后,工作小组先后来到了乐清中学和乐清市实验小学银溪校区检测水质,采样完毕后,市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分别现场开具采样文书。

据悉,市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将对全市49家游泳场所进行“全覆盖”式检查,检测结果将会在7月底前出炉,并对外公布,对于水质检测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游泳场馆,将责令其进行整改并向社会公示。

近年来,乐清突破常规监管模式,游泳池水质检测工作走在全省的前列,将每年夏季的游泳场所专项行动深化为一季度一次,每个季度对全市正常营业的游泳场所进行水质卫生监督检查和抽检,做到四季全覆盖。此项举措杜绝了卫生监督季节上的盲点,将游泳场所的监督管理纳入常态化管理。

为确保游泳者健康与安全,在此,市卫生监督所提醒广大市民,游泳场所人员流动性大,容易传播红眼病、肠道传染病、皮肤病等疾病。应选择证照齐全、管理规范的游泳场馆游泳,尽量避开游泳高峰期,游泳者应自觉做好健康承诺,在患有肝炎、重症沙眼、急性出血性结膜炎、中耳炎、肠道传染病、精神病、性病等疾病时避免入池游泳,以免污染水质或发生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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